一、熟悉施工图样和产品制造工艺,如发现有疑问之处,应与有关技术部门联系解决。合理安排安排各零件号料的先后次序,而且零件在材料上位置的排布,应符合制造工艺的要求。
二、钢构件加工时放样需要钢尺必须经过计量部门的校验复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根据施工图样,检查样板、样杆是否符合设计图的要求。应检查号料尺寸是否正确,以防止产生偏差甚至错误,造成废品。
四、检验材料有无裂缝、夹层、表面疤痕或厚度不均匀等缺陷,并根据产品的技术要求酌情处理。当钢材遇有较大弯曲、凹凸不平等问题,影响号料精度时,应先进行矫正。
五、钢结构加工号料前将材料垫放平整、稳妥,既要有利于号料划线和保证精度,又要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他人工作。对于较大型钢构件划线多面的情况,注意平放材料并可靠固定,以防止发生事故。
六、根据配料表和样板进行套裁,尽可能节约材料。正确使用号料工具、量具、样板和样杆,尽量减小操作引起的号料偏差。
七、钢结构加工时当工艺有规定时,应按规定的方向进行划线,以保证零件对材料轧制纹路所提出的要求。
八、需要剪切的零件,应考虑剪切线是否合理,避免发生不适于剪切操作的情况。
九、采用进口钢材时,应检验其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是否满足相对应牌号的标准。
十、主要受力构件和需要弯曲的构件,在号料时应按工艺规定的方向取料,弯曲件的外侧不应有样冲点和伤痕缺陷。
十一、钢材的规格尺寸与设计要求不同时,不能随意以大代小,须经计算后才能代用。如钢材供应不全,可根据钢材选择的原则灵活调整,但需与设计单位商定。
十二、号料划线后,在零件的加工线、接缝线以及孔的中心位置等处,应根据加工需要打上錾印或样冲眼。同时,按样板上的技术说明,用白铅油或磁漆标注清楚,为下道工序提供方便。
十三、钢结构加工时号料应有利于切割和保证零件质量。
十四、本次号料后的剩余材料应进行余料标识,包括余料编号、规格、材质及炉批号等,以便于余料的再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