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在钢结构工程施工中改进控制施工质量水平
在钢结构工程施工中,发现不少钢结构从业人员对现场钢结构的施工质量控制存在诸多盲点,甚至是理解误区,进而导致实际质量控制要求未能得到有效落实,部分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多质量问题。通过整理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并向有关钢结构设计及施工资深人士请教,将施工中发现的常见质量问题进行汇总整理,以期理清问题,找到应对措施,并结合个人理解对有关问题作出必要说明,希望能够与一线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提高,切实改进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水平。
一、对目前现行的钢结构规范标准及适用范围了解不完整
相当多钢结构一线施工及监理人员,对钢结构相关的规范了解甚少,部分现场监理人员经常对规范内容及要求一问三不知;此外,对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也不甚熟悉,过程控制资料不知如何收集、整理、完善。
1、目前主要规范标准情况
目前我国钢结构类规范及技术标准主要包括设计及施工验收两大类,结合目前钢结构工程主要结构形式,涉及的主要规范如下:
1)设计类
主要有《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7-91等。
需特别指出的是:目前单层工业建筑中较多采用门式刚架这一轻型钢结构类型,设计中较多依据CECS102:2002相关要求,该规程的适用范围为:适用于主要承重结构为单跨或多跨实腹门式刚架、具有轻型屋盖和轻型外墙、无桥式吊车或仅有起重量不大于20t的中、轻级工作制桥式吊车或3t?悬挂式起重机的单层房屋钢结构。对于那些仅仅采用轻钢屋盖或是多层的结构体系,是不适用该规范的,不能胡乱套用。此外,轻钢以外的钢结构范围很广,可以包含各种钢结构,且不管荷载大小,甚至包括轻型钢结构的许多内容,相应的设计标准主要依据GB50017-2003(网架需依据网架设计规范)。
2)验收类
主要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78-91、《钢网架螺栓球节点》JG10-1999、《钢网架焊接球节点》JG11-1999、《钢网架检验与验收标准》JG12-1999、《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验收规程》JGJ82-91及《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等。各类钢结构的质量验收均需依据GB50205-2001执行;对于网架结构,可以在GB50205的基础上结合其他规范及标准相关内容。特别是JGJ78-91,目前仍处有效中,其与GB50205的关系可以认为国标GB50205为母规,是很低要求,而JGJ78-91则更侧重于网架工程。
2、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整理
不少钢结构施工单位对施工资料管理很混乱,自己随意自作验收表格,各家模式迥异,没有固定格式,不便于工程资料的整理、审查和保存。参建单位应严格对照江苏省建设厅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中“GJ:钢结构工程部分”内容及要求进行施工资料整理。
二、施工图审查方面存在问题
1、施工图审查意见未能有效落实
现场施工用图原则上应该是经过审查合格且经审查机构盖章确认的图纸,但由于盖章确认图纸一般数量不多,且部分设计单位对审查意见回复采用单独出设计变更配合原图模式,因此如施工现场采用未盖章确认的设计图纸施工,就可能产生图审内容未被涵盖在内、图纸使用不当的问题。此外,很多建设单位对图审意见不重视,审查文件不及时下发给施工、监理等单位,导致部分工程现场施工、监理等人员在完全不清楚图纸审查内容情况下按照不正确图纸开展工作。因此需要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对这方面的质量控制,确保施工审查内容切实落实到施工过程中。
2、审查合格的图纸被“优化”后未重新送审
在一些大型钢结构工程中,业主单位为降低成本、钢构施工单位为压低报价进而中标,经常存在所谓“优化”现象:即由钢构施工单位对审查合格的图纸结构设计进行修改,降低用钢量,然后按修改后的图纸进行加工制作及安装。由于此类“优化”可能导致结构原有安全大大降低,因此为确保结构安全,对经“优化”的结构设计图纸,必须重新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钢结构工程所用的原材料与设计或规范不符
1、钢材用错
钢构用钢材主要有碳素结构钢Q235钢,低合金钢16Mn钢(Q345钢)、15MnV钢等,其中Q235钢共分A、B、C、D四个等级。很多工程设计常采用Q235B钢,该种钢保证了常温下的冲击韧性要求,适用于包括有吊车梁的钢结构厂房,但在实际工程质量检查中,我们常常会发现工程参建单位只简单地认为是Q235钢就行了,所以常有采用不符设计要求的Q235A钢的情况,实际上该钢号只保证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和冷弯性能,不保证冲击韧性,而且因含碳量高而可焊性较差,而对于吊车梁等承受动载的构件,必须保证钢材具有冲击韧性。另外,若设计单位仅在设计图上标明Q235钢,而未注明等级,则在图纸会审时必须明确。
2、焊条用错
Q235钢同Q345钢连接,错误地采用E50系列。这种情况在设计无要求时常会产生。常人的习惯性思维是,高强与低强钢材之间的连接,应采用适合高强钢的焊条或焊剂,事实恰恰相反,不同钢材之间的焊接,从连接的韧性和经济方面考虑,应选用适合低材质的焊条、焊剂,只要能保证很终的焊缝强度同母材强度等强即行。通常,对于Q235钢来说,焊条应选用E43系列,对于Q345钢,应选用E50系列。对此,我们必须认识到用错焊条相当于用错钢材,所以,对焊条的选用,必须慎重。
四、柱脚处理存在缺陷
柱脚部位常见的质量问题包括预埋螺栓定位不准、柱脚板随意扩孔、抗剪键缺漏(或者混凝土短柱未留设抗剪键槽)以及柱脚板下间隙不能有效填充等问题。
1、预埋螺栓定位不准
预埋螺栓的定位不准,常造成诸如柱脚板需扩孔等后续问题。一般常用的临时安装固定方法:预埋螺栓的位置是依附于模板的。
造成预埋螺栓偏位的原因,主要有:1、测量误差,每一次的测量误差、前后两次的测量误差,这一点很小,也就是一两个毫米以内,是可以容忍的。2、浇筑中的移位,浇筑过程中现在都是采用的机械化,混凝土流速大,流量更大,对模板的冲击力大;还有混凝土在模板四周分布不均匀,模板各边受力差别大,这些都会引起模板的变形和移位,从而造成螺栓的整体移位,螺栓的倾斜,这一偏差大,常以厘米计,往往造成柱子难以到达准确的位置。
座浆垫板法
预埋螺栓一般应采用双螺母防松(CECS102:2002中有明确规定)。若由于标高问题,只能安装一个螺母时,螺母应与其下面的压板焊牢,压板与柱底板焊牢。垫板上的孔径一般为螺栓直径+2mm,厚度为螺栓直径的40-50%,大小通常为孔径的3倍。
抗剪键或抗剪槽遗漏
施工中经常发现遗漏留设抗剪键或抗剪槽。柱脚锚栓按承受拉力设计,计算时不考虑锚栓承受水平力。若未设置抗剪件,所有由侧向风荷载、水平地震荷载、吊车水平荷载等产生的柱底剪力,几乎都由柱脚锚栓承担,从而破坏柱脚锚栓。
对于这类的问题的解决,主要还是需要加强责任心,严格对照图纸施工,并强化过程检查。
柱脚间隙二次填充
柱脚底板与砼柱顶间空隙一般设计要求50mm,而实际施工中有时过小,使得灌浆料难以填入或填实。此外,一般此处二次灌料均要求比柱混凝土强度高一等级,由于二次灌料强度高、用量少,实际配合比、强度等现场均无法很好控制,常导致二次灌入料强度、密实度(特别抗剪槽内)不够。因此,为避免此类问题,建议二次填充料优先选用高强度自流平成品灌浆料。
五、焊缝处理存在的质量问题
1、焊缝变形过大
焊接变形控制不当常常造成焊接H型钢梁或钢柱端板的平面翘曲,翘曲的端头板拼接时会因接触面不紧贴而影响构件的受力性能。有一些技术力量比较雄厚的专业钢构厂家在这点上控制得比较好。通常有以下几个方法来控制焊接变形:(1)选用合理的施焊顺序,并尽可能对称焊接,例如对较厚的焊缝可采用分层焊;(2)预留与焊接变形相反方向的偏差;(3)采用夹具或专用胎具固定焊件,可将端板用螺栓预先固定在一块刚度很大的支座上;(4)加热矫正。
2、现场安装焊缝质量差
钢构参建单位常常对现场安装焊缝的检测不够重视,甚至漠视现场安装焊缝的质量,对构件的正常承载与使用带来不安定因素。而安装焊缝由于是现场烧焊,条件较差,质量控制上的不确定因素更多。对于设计要求为二级以上的现场全熔透焊缝,部分工程不按规范要求进行探伤。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主要还是要加强现场管理,强化过程质量控制,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第三方验证性检测。
3、焊缝探伤检测数量不符合要求
建筑钢结构中的焊缝可分三级:壹级焊缝是全熔透的用于动载受拉等强的对接焊缝,二级焊缝是全熔透的静载受拉受压的等强焊缝和动载受压等强焊缝,三级焊缝则是不要求等强的常见角焊缝和组合焊缝。
GB50205-2001第5.2.4条(强条)中明确要求:“壹级焊缝探伤100%,二级焊缝探伤20%。” 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检测数量不符合要求,特别是对二级焊缝的探伤检测,误以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导致检测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规范中是这样规定的:二级焊缝探伤抽检的20%,对于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即每条焊缝长度的20%,且不少200mm;而对于现场安装焊缝,可以按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即总条数的20%。
因此,很多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甚至部分检测人员均不能正确把握这一规范实质,对于二级焊缝,不管什么类型,不区分工厂制作还是现场安装焊缝,统一探伤总条数的20%,导致检测数量不足。
实际监督控制中,可按如下原则操作:对于那些本身技术力量不强、自身不具备焊缝无损检测能力且出厂构件也没有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焊缝探伤的钢构件制作单位,其产品进场后必须委托第三方按GB50205第5.2.4条要求现场进行探伤检验;而对于那些自身具备焊缝无损检测能力且构件出厂前已按照GB50205第5.2.4条进行自检,或者虽然自身不具备自检能力但构件出厂前已委托独立第三方按照GB50205第5.2.4条数量要求进行探伤检测的钢构件制作单位,其产品进场后也必须委托第三方进行安全性抽检,但抽检比例符合GB50205-2001附录G要求的“一、二级焊缝按焊缝条数抽检3%,且不少于3处”即可。
六、对接焊坡口处理问题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中明确规定:薄板与厚板或窄板与宽板连接时,对接焊缝连接处,若焊件的宽度或厚度不同,且在同一侧相差4mm以上者,应分别在宽度或厚度方向从一侧或两侧做成坡度不大于1:2.5的斜角。在日常钢结构工程中,对翼缘板及端头板等处对接焊缝时,发现绝大多数工程未按要求做成倾斜角的过渡,而是直接对焊。
关于此一问题的处理,一些钢结构设计及安装单位也有不同意见,他们称依照《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设计的轻钢,可以不执行这一规定。为此,也曾查阅CECS102管理组蔡益燕教授的文章:“GB50017与CECS102归口管理部门不同,如果工程是依据 CECS102来设计而不是按GB50017的,则相关构件和连接,就不需要符合GB50017的规定,即可不执行这一要求。”
对于这一观点,笔者有不同看法。首先这仅仅代表一种学术观点而已,而非正式的规范或技术标准;此外,GB50017作为国标并未说不适用于轻钢结构,因此理解为适用于常规的钢结构;另外,这一要求是构造性规定,其本意是要避免对接焊缝处突变导致过大应力集中等问题(可以参考钢结构设计规范中对应的条文说明),因此此类问题即便轻钢结构也不应例外。所以有关对接焊坡口处理问题笔者认为仍应按照GB50017执行。
七、T型接头随意采用单面角焊缝
有些大型工业建筑的钢结构构件加工制作中,其钢结构设计及施工单位通常将焊接H型钢梁翼缘板与腹板间角焊缝设计为单面角焊缝。
根据《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第7.1.1.2条规定,当T型接头的腹板厚度≤8㎜且不要求全熔透,在技术设备和其他技术条件具备时,经过工艺评定合格,符合附录F的规定,可采用自动或半自动埋弧焊接单面角焊缝。
F.0.1单面角焊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面角焊缝适用于仅承受剪力的焊缝;
(2)单面角焊缝仅可用于承受静态荷载和间接动态荷载的、非露天和不接触强腐蚀性介质的结构;
(3)焊角尺寸、焊喉及很小根部熔深应达到的要求;
(4)经工艺评定合格的焊接参数、方法不得变更;
(5)柱与底板的连接,柱与牛腿的连接,梁端板的连接,吊车梁及支承局部悬挂荷载的吊架等,除非专门规定,不得采用单面角焊缝。
因此,对于此类采用单面角焊缝的T型接头,应首先检查焊缝受力特点及部位是否符合规范列明的范围(附录F.0.1),然后核对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看评定报告中技术设备和条件与加工制作单位实际选用的是否一致,很后抽查实体焊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八、高强度螺栓连接检测及施工质量控制方面缺陷
1、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概念理解错误
不少工程人员对什么是高强螺栓没有形成一个正确认识,甚至有人错误认为扭剪型高强度螺栓是摩擦型的,而大六角高强度螺栓是承压型的。
高强度螺栓在生产上全称叫高强度螺栓连接副,一般不简称为高强螺栓。每一个连接副包括一个螺栓,一个螺母,两个垫圈,均是同一批生产,并且是在同一热处理工艺加工过的产品。根据安装特点分为大六角头螺栓和扭剪型螺栓。根据高强度螺栓的性能等级分为8.8级和10.9级,其中扭剪型只在10.9级中使用。在标示方法上,小数点前数字表示热处理后的抗拉强度,小数点后的数字表示屈强比即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极限抗拉强度实测值之比。8.8级表示螺栓杆的抗拉强度不小于800MPa,屈强比为0.8;10.9级表示螺栓杆的抗拉强度不小于1000MPa,屈强比为0.9。 结构设计中高强螺栓直径一般有M16/M20/M22/M24/M27/M30,不过M22/M27为第二选择系列,正常情况下选用M16/M20 /M24/M30为主。
GB131-2006大六角高强螺栓规范规定:在同一批的前提下,但螺栓长度≤100mm时,长度相差≤15mm;或者螺栓长度≥100mm时,长度相差≤20mm,可视为同一长度。)
高强度螺栓的拧紧应分为初拧、终拧。对于大型节点应分为初拧、复拧、终拧。初拧扭矩为施工扭矩的50%左右,复拧扭矩等于初拧扭矩。为防止遗漏,对初拧或复拧后的高强度螺栓,应使用颜色在螺母上涂上标记。对终拧后的高强度螺栓,再用另一种颜色在螺母上涂上标记。高强螺栓现场安装中严禁气割扩孔。高强螺栓外露一般要求不少于2-3扣,允许有10%的外露1扣或4扣。
高强度螺栓在初拧、复拧和终拧时,连接处的螺栓应按一定顺序施拧,一般应由螺栓群中央顺序向外拧紧。高强度螺栓的初拧、复拧、终拧应在同一天完成,不可在第二天以后才完成终拧。监督过程中,经常发现部分工程存在这样的施工单位,当复扭结束后终扭的时间在一天甚至一周或一个月以后的情况。所以,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特别注意。
2)施工扭矩计算不正确
相当多工程人员不知道施工扭矩如何计算。查GB50205-2001规范可知,初拧扭矩的计算公式:扭剪型T0=0.065Pc*d大六角型 T0=0.05Tc终拧时,扭剪型高强度螺栓以梅花头拧掉为拧紧标志。对于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工具拧掉梅花头的,其在终拧中不掉的梅花头不能超过该节点螺栓总数的5%,且要按照规范要求用扭矩法等进行标记,并进行终拧扭矩检查。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的施工扭矩按下式计算确定:Tc=k·Pc·d Tc—施工扭矩(N·m);k—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扭矩系数的平均值(注:应以检测机构实际检测值为准); Pc—高强度螺栓施工预拉力标准值(kN) (注:GB50205验收规范中明确此处是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预拉力标准值,约比GB50017设计规范中螺栓设计预拉力值提高10%,主要是考虑预拉力损失。)d—高强度螺栓螺杆直径(mm);
(注:有些资深施工专家,建议采用Tc=1.05k·Pc·d 计算施工扭矩,其中1.05为衰减系数,是考虑在预紧张力时适当的存在一定的过张力。由于规范未作明确要求,仅供参考。)
根据上述公式,为便于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参考,整理了常用高强螺栓施工扭矩值参考表,提供每种规格螺栓大致施工扭矩供参考,其中“实际扭矩系数”一栏在具体工程中需根据该工程实际选用高强螺栓扭矩系数复试结果调整确定。
3)施工的扭矩扳手配置不满足要求
相当多工程不能正确配置施工用扭矩扳手(包括手动及电动型)。有的工程根本就没有配置,工地随便用普通扳手施工高强度螺栓;有的工程虽然配置但未按规定定期标定导致失效;有的工程虽然配置扭矩扳手但量程和工程需求不吻合(从上述的“施工扭矩值参考表”可以看出,每种高强螺栓施工扭矩是不同的,现场配置的手工或电动扭矩扳手应能确保覆盖该工程设计所选用的各种规格高强螺栓)。此类种种问题导致高强度
螺栓连接施工扭矩控制成为空话;而监理人员也知之甚少,基本就是放任施工单位自己去做,很后在资料上签字了事。
一般来说,高强度螺栓施工中所用的扭矩扳手,在使用前必须校正,其扭矩误差不得大于±5% ,合格后方准使用。扭矩数值偏差过大的力矩扳手不可继续使用。不允许使用普通扳手或电动普通扳手施工。
对这类问题,重点就是要加大检查与处罚力度,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切实履行自身职责。
九、端接板摩擦面间隙大于规范要求
钢结构工程施工中,常发现高强螺栓连接板翘曲变形,接触面不能紧密贴在一起。 由于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方法是靠螺栓压紧构件间连接处,用摩擦来阻止构件之间滑动达到内力传递。因此当构件拼接板面有间隙时,则固定后有间隙处的摩擦面间压力减小,影响承载能力。规范要求凡顶紧的节点接触面不应少于70%紧贴,且边缘很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检测方法采用0.3mm与0.8mm塞尺。实际常有超标甚至严重超标的情况发生。(注:规范GB50205第10.3.2条规定节点接触面顶紧不少于70%,该条是针对钢结构现场安装时的要求,是钢结构安装单位必须控制达到的;而该规范第8.3.3条规定接触面顶紧不少于75%,该条是针对工厂钢构件组装时的要求,是加工制作单位应该执行的要求。所以两个顶紧要求应区分开。)
试验证明,当间隙小于或等于1mm时,其对受力摩擦面滑移影响不大,基本能达到内力正常传递;当间隙大于1mm时,抗滑移力就要下降10%。因此当接触面有间隙时,分别作如下处理:S≤1.0mm可不处理;1.0mm<S≤3.0mm应将高出的部分磨成1:10的斜面;打磨方向应与受力方向垂直;S>3.0mm应加垫板,垫板两面应作摩擦面处理,其方法与构件相同。
由于钢构件一旦高空安装完成后,此类问题整改比较困难。因此,应加强在地面预拼装阶段的检查力度,早发现问题早处理。
十、构件变形问题处理不当
1、钢梁起拱问题
钢梁起拱的目的,主要是对屋面钢梁受荷变形后,起拱量可以抵消一部分变形,其屋面仍能保持一定的坡度。钢梁起拱过大,将会使靠近屋脊处的屋面坡度变小,钢梁变形过大将会使靠近檐口处的屋面坡度变得过小。
过大的坡度变化是不恰当的。起拱与否,起多大拱,本身应该是一个设计问题。因此《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附表C.0.5(对焊接实腹钢梁)、 附表C.0.6(对钢桁架)在设计未要求起拱时拱度允许偏差定为-5~10mm,就是不主张施工方自己定个起拱量。一般来说,设计不要求,施工方也不起拱。
起拱的方法,对钢梁有抛物线形起拱和折线形起拱。对门式刚架常采用折线形起拱,也就是在钢梁的拼接节点处,通过控制连接端板的角度,达到起拱的目的。对桁架只有在放样时起拱。
2、屋面檩条、系杆、拉条等安装不当导致变形过大
有些工程中,刚性系杆、风拉杆的连接板设置位置高低不一,使得水平支撑体系不在同一平面上,从而影响刚架的整体稳定性。刚性系杆与风拉杆构成水平支撑体系,其设置高度在同一坡度方向应保持一致。
在屋面或墙面檩条安装中,有些施工单位为了安装方便,随意增大、加长檩条或檩托板的螺栓孔径。檩条不仅仅是支撑屋面板或悬挂墙面板的构件,而且也是刚架梁柱隅撑设置的支撑体,设置一定数量的隅撑可减少刚架平面外的计算长度,有效的保证刚架的平面外整体稳定性。若檩条或檩托板孔径过大过长,隅撑就失去了应有的作
檩间拉条在坡向靠近天沟处常增设套管,以增加抗压能力。但施工中常常发现,套管两端同檩条存在空隙不能紧贴,起不到作用,必要时可采用补点焊的办法解决。
另外,有的单位擅自增加屋面荷载,原设计未考虑吊顶或设备管道等悬挂荷载,而施工中却任意增加吊顶等悬挂荷载,从而导致钢梁挠度过大或坍塌。任何单位均不得擅自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荷载。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这类问题,必须要求将增加的荷载送和设计是否要求均要按一定比例进行检验。对于安全等级壹级,跨度为40m以上的公共建筑网架结构,或者对质量有怀疑时,现场必须复验”。
对于这个差别,由于两种规范目前均为有效,笔者个人理解认为:
国标GB50205-2001侧重于施工现场对重要结构进场材料的检验与验收要求,是在检验出厂证明材料的基础上,施工现场进行的抽样复验要求,该检验应委托独立第三方实施;而JGJ78-91则更加侧重于网架的加工、制作质量保证,上述提到的有关检测要求是对材料及构配件出厂前的检验要求,厂家必须按照要求检测合格后产品方可出厂,该检验可以由具备检测条件的厂家自己完成。在工程实践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构配件来源、网架制作厂家的技术水平及力量、网架安装施工单位等因素确定具体检验要求。
十二、钢结构涂装质量问题
1、防腐涂料涂装质量问题
钢构件的除锈和涂料防护是保证结构耐久性的重要手段,构件表面的防锈方法和除锈等级应与设计采用的防锈涂料相适应,具体的适应性规范已明确表明。涂料应有合格证(注意有效期)或复试报告,涂装时应检查涂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则室外应为150μm,室内125μm,允许偏差为-25μm;且涂装时应注意气候条件,不需要涂的地方不要涂装,否则按除锈方法清除至符合要求(比如高强螺栓连接端板摩擦面等处)。特别需注意的是,若直接在涂过漆的钢材表面上施焊,焊缝根部会出现密集气孔,严重影响焊接质量,故严禁在涂过漆的钢材表面施焊,如果非得施焊,必须进行除漆处理。这一点很多工程存在问题,特别是钢构件进场检查发现问题后,很多施工单位现场进行整改,作业条件不具备,非常容易出现上述问题。
2、防火涂料涂装质量问题
日常检查中,发现很多工程防火涂料不抽样复检,或者复检指标不完整;另外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就是防火涂料涂层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
防火涂料分薄涂型及厚涂型两种。关于复检批量问题,GB50205规定:薄涂型防火涂料每100t应抽检一次粘结强度,厚涂型防火涂料每500t应抽检一次粘结强度和抗压强度,其相应的指标应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要求。
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很薄处厚度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85%。
以上内容涉及钢结构施工过程中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的一些方案,望读者提出宝贵意见。
参考资料: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7-91
《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78-91、
《钢网架螺栓球节点》JG10-1999、
《钢网架焊接球节点》JG11-1999、
《钢网架检验与验收标准》JG12-1999、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验收规程》JGJ82-9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